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暑期旅游安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2017年7月12日,市旅发委组织行动工作组到我县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四大旅游安全专项行动。
在行动中,市旅发委行动工作组对我县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督促A级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摸清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 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建立客流预案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 三是督促旅游景区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的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客游览安全。 四是督促加强景区内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要组织景区工作人员,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单向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各景区道路、登山台阶要设置红色警示线,提醒游客注意登山安全。 五是督促旅游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操练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