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署,9月10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0日上午,检查组在临桂新区创业大厦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韦凤云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介绍执行《旅游法》情况。
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走访旅游企业、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基本情况和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情况,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治理情况等。
据悉,自2013年10月《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完善旅游发展机制体制,基本建成“1+3+N”旅游综合管理机制;推出以“一键游桂林”项目为引领,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平台”数字化旅游服务平台(即全市统一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桂林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同时,通过举办重大节庆活动、重大体育赛事、普法推广等,推动《旅游法》进旅游企业,进基层、社区、学校等。特别是我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围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开展公安、工商、物价、漓管委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8月,我市共处理各类旅游咨询及投诉5754件,为游客挽回损失400多万元。目前,全市旅游业正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今年1-7月,全市接待游客5788.1万人次,同比增长21.2%;实现旅游总消费728.48亿元,同比增长32.1%。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运保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根据安排,检查组还将到阳朔、龙胜、兴安等地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