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导游协会获悉,历时两个月的导游员星级评定工作结束,最后确定了118名导游员获得了星级导游称号。据了解,此次对导游员进行星级评选也是12年来的首次。
据了解,此次我市启动导游员星级评定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市导游服务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导游从业人员钻研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游客满意度。评选的对象包括我市所有申领了电子导游证且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人员,约12000人。市旅发委自9月16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导游星级评定申请征集。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定星级导游员,划分为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导游员基本条件除了热爱祖国、热爱桂林,遵纪守法,上年度无任何行政处罚和重大投诉等要求外,还要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注册在桂林市导游协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等。
其中,五星级导游员必须是从事导游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导游,近3年累计带团不少于150次、400天,上年度游客反映优良率不低于95%等。四星级导游员必须是从事导游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导游,近3年累计带团不少于120次、300天,上年度游客反映优良率不低于90%。三星级导游员必须是从事导游工作2年以上的一线导游,近2年累计带团不少于60次、200天,上年度游客反馈优良率不低于85%。
据介绍,此次导游星评共收到星评申请127份,符合星评条件的申请118份。导游星评委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对118名导游进行了评定,最后评定李俊等4名导游为五星级导游,曾永强等26名导游为四星级导游,白华等88名导游为三星级导游。
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星级导游评定将实行动态管理,已评定等级的导游人员每3年评定复核一次。